因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杨某与章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杨某于2013年11月30日前偿还章某担保款29679.5元。但在执行员找其谈话时,被执行人杨某却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经法院执行庭执法人员查询发现,杨某在某银行竟有13万元的存款。最终执法人员于近日将杨某账户上的29679.5元存款强制扣划。
原来,2012年章某为杨某发展养殖业提供担保,后杨某养殖出现亏损,为此,章某欠下团里各项费用共计29679.5元。案件经法院调解后,被告没有偿还相关欠款,担保人章某遂向叶尔盖提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人员了解,被执行人杨某经济条件较好,且在本地区开有一家小型的厂房,执行人员推定其在银行应有一定的存款。由于找不到杨某准确的银行开户信息,执行人员只得拿着杨某的身份证号码在县城内几家银行逐家查询。
最终,执行人员查明杨某在某银行账户有13万余元存款,遂将其中29679.5元存款予以强制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