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受理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魏某平申请强制执行哈密某镁合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仲裁裁定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9714元。哈密垦院执行庭受理本案后,迅速启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应急响应机制,当天派出干警赶赴位于第十三师红星一场工业园区的该公司厂区送达执行通知书。该公司厂区负责人及人力资源负责人不仅拒不签收执行通知书、拒不申报财产且拒不告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踪,同时对哈密垦院执行干警态度极其蛮横,该公司厂区负责人甚至当着执行干警的面与申请执行人发生激烈争执。哈密垦院执行庭庭长马占文当场决定查封该公司财务室,并留置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11月7日,该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来到哈密垦院向执行庭法官承认了错误并当场履行全部案款59714元,本案顺利执结。11月10日一早,申请人魏某平及其妻子来到法院领取了全部案款,紧握着执行法官的双手热泪盈眶:“我们终于可以回家好好治病了,太感谢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