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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观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有感
作者:第二师 柳红  发布时间:2015-03-11 12:39:35 打印 字号: | |
  3月2日,我观看了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上邹碧华的同事、朋友、妻子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深情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给我们勾画出了一名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的光辉形象。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我深受感动。邹碧华同志是我们当代法官的楷模、标杆,做法官就应该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

  首先,我们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因为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独角兽是正义与公正原化身。邹碧华是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

  其次,我们要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邹碧华曾这样说过“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用务百姓”。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方便群众工作诉讼;为了一位身患白血病的男童的医药费,他带领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开创了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

  第三,我们要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邹碧华是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法官。在司法改革中,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人们对他曾经说过的两句话始终印象深刻,他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这两句话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邹碧华就是用这种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第四,我们要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26年的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辩,他喜欢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他还常常得用周未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个人微博里,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智慧的种子。

  邹碧华虽然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他用生命谱写的人生壮歌依然在我们心头传诵,激励广大法官为中国的审判事业和改革之路奉献出更多的热情与力量。
责任编辑:张伟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