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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垦院神速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第九师 项金星  发布时间:2015-09-01 16:41: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当事人将一面书有“敬业一丝不苟,执法公正神速”的锦旗送到额敏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

   2014年6月1日11时许,原告朱友军经营的“鑫乐广告”店因电线发生短路引起火灾,起火原因为被告蔡瀚轩在征得被告倪福萍本人同意后,由被告蔡瀚轩未经电力部门的同意私自接通被告倪福萍的电线线路使用造成。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遂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6625元。

  判决后二被告未履行,原告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法官承办案件后,不厌其烦的给被执行人做工作,被告仍不履行。执行庭四名干警在40度高温天气中,连续三天中午未吃饭、午休辛勤工作的情况下,被执行人颇受感动,最终同意履行案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后申请人专程前往乌市定制一面金灿灿的大锦旗。额垦法院执行庭全体干警齐心协力不怕苦、不怕累,圆满结案,较好地维护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在抓执行效率和质量的同时,注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有效地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伟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