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董晓钊法官将一个装有8000元现金的信封交到了纪检监察室,请求退还即将由他主审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当事人楚某。
送礼的当事人楚某有一件标的金额197万元的案件在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审理。因其要债心切,多次邀请主审此案的董法官“一起吃便饭”。数次被拒后,10月10日上班不久,当事人楚某到董法官办公室,以谈案件为由,将一个装有8000元现金的信封放在董法官的办公桌上一句话没说迅速离去。董法官多次打电话要求他取回装有现金的信封,但他就是不肯,于是董法官便将“礼金”交到中级法院纪检监察室,由监察室备案登记。纪检监察室了解实情后,一方面严肃地向楚某说明了贿赂法官这种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又耐心细致地向楚某讲解了法官的审判纪律和原则。听完后,楚某收回了8000元,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做法。
今年以来,第三师法院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了广泛的廉政教育活动。全院干警以《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严格办案纪律,秉公办案,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干扰,在工作中都严格遵守职业准则,拒贿、拒请吃数十次,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始终保持法院干警清正廉明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