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乌鲁克垦区法院执行庭执行干警打着手电来到被执行人冯某的家中,将正在带孙子的冯某堵在家中并带至三十六团米兰法庭,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法律宣传教育,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
冯某是第二师三十六团职工,2010年3月30日,冯某以农资贷款的方式向若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万元,并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约定2011年3月29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贷款到期后,冯某以收入不好为由拒绝偿还贷款。2012年3月30日,若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冯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冯某同意于2012年12月底将贷款全部付清,但是到2012年12月30日冯某仍未偿还贷款,2015年9月7日,若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后,打电话要求被执行人冯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同意次日将执行案款交至法庭,第二日冯某便将电话关机去向不明,10月23日,申请人打来电话给执行法官,称看到被执行人冯某已回到家中,执行法官当即准备好相应材料,连夜驾车行驶200余公里,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正在看电视的冯某带至法庭,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谈话与法律宣传教育后,冯某最终承认错误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长达3年之久的金融借款纠纷就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