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会的时候,黄志丽法官的“徒弟”,刘颖法官说了这样一个事例:当我第一次担任助理审判员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的时候,虽然在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自己又是法学科班出身,但是当我敲响法槌宣布闭庭的时候,手心还是握着一把汗。
想起我刚刚成为一名法官,审理的第一个案件也是相同的情况,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庭前把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一遍又一遍的翻,在脑子里模拟法庭的状态:“如果被告提起反诉怎么办,如果被告申请鉴定怎么办,如果双方在法庭上吵起来,甚至打起来怎么办,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何处理”。尽管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最后还是用休庭来替代闭庭,生怕事实没有查清。
办到第十个案子的时候,才真正悟出了一些门道,离婚纠纷要看双方产生矛盾的内在原因,民间借贷纠纷要看原被告是否约定利息过高,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要看责任比例划分,所有案件的开庭和判决都是围绕着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展开来的。这个时候开庭不再拘泥在庭审的格式框架中,不会去对细节耿耿于怀。
办到第五十个案子的时候,开始去想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黄志丽法官说她刚开始办案的时候,一起兄弟俩的继承纠纷,当时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判决没有错,当事人没有上诉,但是后来当她在当地走访的时候,村里人说这两个兄弟再也没有来往了。这个案例让我感同身受,法律是规则,在这个规则下,往往不顾人情。这就要求法官多下去调查走访,多和双方当事人交流,找到矛盾的根源,运用法官的智慧来化解矛盾,而不能简单的用法律条文机械下判,成为执行法律的机器。
后来,我经历了第一次一天开五个庭的挑战,那是一次去200多公里外的法庭巡回办案,由于排期出现失误,早上十点,五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来到了法庭。给当事人做工作,调整了开庭顺序后,开始了挑战之旅。盛夏的酷热对体能是一项挑战,下午四点,在开完三个庭后,当事人看到我们一直没有休息,提出买上几份饭给我们送过来。审判长孙玉涛婉言谢绝,并宣布休息20分钟出去吃饭,四点半准时回来开庭。下午六点,开庭结束后,我重重的躺在宿舍的床上,脑子里却还在想刚才开庭中有没有事实没查清,有没有遗漏的证据。
一位中级法院的法官对我说过,基层办案最主要的就是查清事实,疑难复杂的案件交给二审法官去评判。查清事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往往互不相让。有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会歪曲事实来误导法官,这个时候就需要收起法官自己的主观臆断,端起天平仔细衡量。往往在查清事实的时候,通过调解,案件就可以结了。一定要走到判决的时候,就不再是道理的问题,而是当事人的主观态度问题了。
法官的成长过程是一个破茧的过程,是用稚嫩的翅膀尝试着与坚硬的外壳斗争的过程,刚开始的时候会有疼痛,可当你突破这个障碍后,回头再看这一只陪伴你成长的茧子,你会觉得成长的过程是那么美好。
你所承受的苦痛,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化作有力的翅膀陪你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