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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垦院法官高温天气奔波为保全
作者:第七师 杨宁 曹欣蓉  发布时间:2016-08-25 16:56:14 打印 字号: | |
  下午一点,正值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分,一家玻璃钢制品公司大门前,金属字牌被晒得格外刺眼,铁门已被滚滚热浪蒸得稍显扭曲。此时,一辆法院的警车稳稳地停在大门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及书记员赶忙下车,步履匆匆走向库房。

  水泥地上整齐的堆放着一个个玻璃钢制品,这正是执行法官此行的目的。原来,该案系任某诉陈某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任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保全被告陈某公司内价值80万元的玻璃钢制品20个。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执行法官经请示后立即采取措施,顶着炙热的太阳驱车赶往129团五五工业园区被申请人陈某公司处。

    不巧的是,执行法官赶到时被公司工作人员告知陈某已离开公司去了别处办事。为了防止突发状况的发生,执行法官一边安排人看守该玻璃钢制品,一边联系陈某告知他尽快回来。太阳火辣辣的烤着大地,加上库房里密不透风,犹如一个大蒸笼,法官们不时用纸巾擦拭汗水也无济于事,他们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   

  下午四点,几经辗转终于找到被申请人李某,在耐心向李某讲解相应法律政策,进行法律释明后,执行法官开始一一清点保全的物品,并挨个贴上封条,成功保全20个玻璃钢制品。此时他们已热得满头大汗,蓝色制服贴在身上,不断渗出汗湿的印记。

在落日余晖中,干警们踏上了归程,他们远去的背影,是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的朴素情怀,是一缕炎炎夏日的清凉。
责任编辑:于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