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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川垦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受贿罪刑事案
作者:第一师 康常荣  发布时间:2016-09-30 17:23:33 打印 字号: | |
  9月2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院院长曾祥明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受贿罪刑事案。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贪污受贿罪案件,被告人郑青丰在担任一团水管所所长期间,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息,数额巨大;同时还以虚报工作量的方式骗取公款4万余元。当地职人群众反映强烈。为了公正审理此案,该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判团队,院长曾祥明和审判监督庭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共同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

  据了解,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是兵团法院系统中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该院立足于本院实有编制少、法官人数少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司法改革,坚持院领导亲自办案,优化审判组织结构,审判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于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