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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措施再显神威
作者:第八师 任赵飞  发布时间:2016-10-14 16:14:29 打印 字号: | |
  2004年,申请人李某、郭某与被执行人杨某、谭某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法院调解肇事司机杨某与车主谭某连带共计赔偿两受害者十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无力赔偿受害者损失。而连带责任人谭某则在调解书生效后开始耍赖,不仅对自己签署的调解协议置之不理,还采取一系列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消失的无影无踪,使此案的执行陷入僵局。直至今年9月“老赖”谭某因乘坐飞机出行受限,终于浮出水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自开展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以来,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99人次,其中自然人291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8人次。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不仅打击了一批久不履行法律义务“老赖”的嚣张气焰,同时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16年,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作为常态工作,迫使“老赖”们无处藏身。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院以后将会更加有效地发挥该制度对被执行人威慑、惩戒力度,让该制度成为法院化解“执行难”的有力武器。
责任编辑:于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