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胡志超作为员额法官参与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正式开庭。该案系发回重审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又上诉至我院的二审案件,合议庭由审判长胡志超,法官唐志军、薛梅组成。
庭审中,审判长胡志超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深厚的知识积累,娴熟地运用审判技巧驾驭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整个庭审程序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本案也是院领导首次以“入额”法官的身份开庭审理案件,是我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