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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垦区法院向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作者:第三师法院 聂栋梁  发布时间:2017-04-01 17:44:07 打印 字号: | |
  3月2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会议由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吐逊·白克尔主持,共向执行6名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130609.94元。

  近年来,在法院执行环节中,存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申请执行人打赢了官司却得不到执行款的现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在通过多途径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同时,多方面努力争取司法救助金,为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等执行案件中生活特别困难、身体有残疾并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执行申请人员,启动法院司法救助基金,让他们度过难关,切实感受到党的关心和温暖。

    在发放现场,当申请执行人从垦院副院长吐逊·白克尔手中接到救助金时,心情无比激动,纷纷表示感谢党的关怀,感谢法院为他们争取救助资金,解决了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责任编辑:艾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