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基本
解决执行 难”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周迪荣获先进个人
2019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会在北京召开。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迪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陈海光院长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兵团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先进典型,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
“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大刀阔斧推行执行管理改革,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物资保障、审级管理、案件流程、各部门衔接等方面做出了诸多有益尝试,探索出一套在兵团法院系统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员统一集中管理、案件统一集中执行”的“两统一”执行先进经验,有力提升了九师法院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2016年以来,全体执行干警舍小家、为大家,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47件,结案1805件,执结率97.73%,核心指标位居兵团法院系统前列。
周迪同志作为执行局局长坚守执行一线,带头办案,办难案、办大案,为了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他常年奔波于疆内外,不放过一条线索;为了化解纠纷,争取案结事了,他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融情于法,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做到公平正义、和谐司法。他在执行工作中开拓创新,改变传统执行工作方法,提高了执行的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次得到上级法院、师党委的高度评价,十二师党报《天山时报》还曾予以专刊报道。
在荣获此次全国荣誉后,周迪同志表示,荣誉既是表扬,更是鞭策,今后要以这次表彰作为新起点,把荣誉作为新动力,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