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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调”+“速裁” “邻里”构和谐
作者: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段作领 艾尼帕•艾克拜尔  发布时间:2022-09-22 11:17: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由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让数月来“互不待见”的邻居“重归于好”。


基本案情:
艾某、刘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进出门碰面互相问好,早已成为两家人的习惯。
今年7月,刘某房屋的水管发生意外爆裂,沉积的水弥漫至楼下的艾某房屋,导致艾某家餐厅、客厅、卫生间等多处被水浸泡,家具也遭到不同程度损坏。事发后,经团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近日,艾某申请网上立案,将刘某诉至喀什垦区人民法院,要求刘某赔偿房屋装修费10000元、家具损失费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3000元、误工费2000元,共计20000元。
调解过程:
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官审查案件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在深入了解具体案情和当事人诉求,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后,认为存在调解成功可能性,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联调工作室调处。




调解员接收此案后,第一时间拨通了刘某的电话。刘某辩称,艾某房屋及家具受损程度并不像艾某陈述得那么严重,艾某的房屋只是简单装修,如果再次花费10000元进行修复代价太高。刘某表示,他不接受艾某主张的各项费用。
艾某则认为,因刘某的房屋漏水导致自己的房屋原有装修和家具都遭受了损失,对其和家人的居家生活质量、心情都造成很大影响,为了修复受损房屋和家具她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艾某表示,在赔偿金额上不做让步。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对房屋和家具受损程度及具体修复费用争论不休。为进一步了解房屋漏水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案庭速裁法官和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艾某家进行现场勘察。



结合团镇房屋装修市场价,在对房屋装修相关材料和家具价格进行询问了解和现场勘察后,法官和调解员从维系和谐“邻里关系”,弘扬与人为善、谦和包容传统美德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艾某房屋和家具受损程度以及需要修复的位置进行客观定损。最终,双方愉快接受了法官和调解员提出的定损价格。
调解结果:
经诉前联调工作室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艾某赔偿13500元,由艾某自行修复。根据双方申请,法院出具裁定书对上述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至此,两家邻居终于相视一笑,握手言和。
近年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将诉源治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联调”+“速裁”作用,将情理和法理融入诉前联调实践,有效控制了诉讼案件增量,实现了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最大化。


 
责任编辑: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