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饮酒本是寻常小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饮酒的度把握不好,逢喝必酩酊大醉,让酒精把平常理智的人变成冲动的魔鬼,最终酿成大祸。近期,塔斯海垦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酒后伤人而造成的故意伤害罪案件。
醉酒互殴踢伤人,酒后悔过忙认罪

事情还要从2021年3月的一天说起,醉酒后的王某与同样醉酒的张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相互殴打,在被他人拉开后,王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又上前用脚踢伤张某,造成张某肋骨骨折、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待酒醒后,王某感到十分后悔,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道歉赔偿寻谅解,以身试法终获刑

案发后,王某积极寻求张某的谅解,在向张某真诚道歉的同时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七万余元,张某表示对王某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塔斯海垦区法院考虑到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情节,故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适量饮酒不贪杯,莫因冲动酿苦果

生活中,与朋友一起喝酒很正常,但一定要量力而行,酒后更应当控制和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不要在酒精的作用下迷失自我。冲动行事造成严重后果,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要被判处刑罚,真正是得不偿失。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培养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和习惯,遇到问题冷静沉着地依法解决,切莫因一时过激行为而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