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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六师法院1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作者: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09 18:00:19 打印 字号: | |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奋进新征程,豪情满怀、意气风发投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日前,全国妇联决定,授予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298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199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兵团第六师法院1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潘进慧,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执行局、审判庭、立案庭工作,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授予“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被兵团精神文明办评为“2022年兵团好人”,被第六师总工会授予“准噶尔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当选中共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责任编辑: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