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法政明传﹝2023﹞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推荐车排子垦区(胡杨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全国法院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对象,现进行书面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分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991-5987935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乐业街
特此公示。
分院政治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