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还钱,请千万不要拍卖我的房子啊!”
近日,被执行人赛某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喀什垦区人民法院阿其克人民法庭,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还款23万元。
2020年,赛某先后向朋友宋某和张某借款共计28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赛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宋某和张某诉至法院。
经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赛某于2021年1月底前,一次性还清28万元。后因赛某未按期履行,宋某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善意执行 达成和解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赛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除一处房屋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该房屋的产权交易手续。在确认该房屋为赛某唯一住房后,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再次向赛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赛某当场给付宋某和张某3万元,并承诺余款分期履行。
再次“爽约” “利剑”执行
之后,赛某多次以出门离家方式躲避还款,对法官的督促劝导,也是置若罔闻。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今年3月,法官依法启动房产拍卖程序。
得知消息后,赛某以涉案房产系其本人及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唯一住房”为由,申请停止拍卖。法官对赛某释法道:“在保障你和家人居住条件前提下,法院可以依法对你的住房采取拍卖措施。也就是说,你的‘唯一住房’不能构成免除执行的事由,也并不妨碍法院的强制执行。”
宋某和张某说:“法官,从上次执行和解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年时间了。以我们对赛某经济情况的了解,他现在不可能没有能力还款。如果他依然是这个态度,我们也没必要再一味退让!”
“你们别合起伙儿来哄骗我。我就是没钱,你们看着办吧!”赛某说。
面对赛某的继续赖账,宋某和张某表示,同意在涉案房屋拍卖款中为赛某及家人预留安置费,也愿意自掏腰包为赛某一家租房。经执行法官同意,宋某和张某着手为赛某一家租住住房。
眼看法院动起真格,赛某生怕房屋真的被拍卖,遂着急忙慌地筹集钱款,于是,便发生了其现身法庭,主动还款23万元的一幕。
巧用“弹性执行锤” 打通“最后一公里”
“法官,我就筹到了这么多钱,再没有其他办法和能力继续还款了。”赛某无奈地说。
“如果现在必须全部还清的话,我就只能去卖掉我的房子。”
基于赛某的主动还款行为,法院建议申请执行人立足赛某实际还款能力,考虑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宋某说:“作为关系不错的朋友,我们确实清楚赛某家的经济情况。如果真的让他去卖掉房子来还款,我们也于心不忍。”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宋某和张某主动表示,愿意延长还款期限;赛某也表示,会遵守承诺,珍惜宋某和张某的信任宽容,一旦手头宽绰,就第一时间还清余款。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赛某在今年6月底前还款1万元,12月底前偿还剩余的1万元。
第三师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春雷”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不断更新执行理念、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将善意文明执行和依法强制执行相结合,精准采取执行措施,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胜诉权”变成拿在手中的、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赋予强制执行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