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宣传 > 法官风采
三十年坚守 他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
作者: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王永辉  发布时间:2023-04-12 17:48: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樊向锋收到了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纪念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办法》规定,“荣誉天平纪念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作出贡献的法院干警颁发的荣誉奖章,旨在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樊向锋,男,1963年出生,1990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三十年风雨兼程,三十年砥砺奋进,从第九师额敏垦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开始,他就始终心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无限热忱,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十年来,一直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访案件,成为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

三十年来,他始终热爱学习,案头常备各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汇编等书籍,一有疑问就及时查阅学习。每当同事和他讨论某个案件,他就会冒出那句“口头禅”:“案件事实是否查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他经常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浏览全国兄弟法院公布的各类裁判文书,学习其中的裁判思路和写作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裁判文书质量。他还比较关注热点案例,经常与同事们就热点案例进行讨论,既有法理的分析,又有逻辑的论证。

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和人生岁月,奉献给审判事业,用初心守护公平正义,用忠诚维护法律权威,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自我价值,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

三十年,时光荏苒,少年华发,向“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致敬!


 
责任编辑: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