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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事情自己扛 ” 坑爹的孩子别再让年迈的父母替你还债……
作者: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 马丹 马辉  发布时间:2023-04-13 15:38:56 打印 字号: | |

“你们直接去找他,这个事情和我没有关系!”

六旬老人好心给同事借钱,却惨遭坑骗,走投无路的他们和法官一起找到借款人的母亲,不料却得到这样一句答复。

因为这句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此次案件调解工作陷入了焦灼的状态。


六旬老人追债无果找法院

  2022年4月,廖某在31团加油站工作期间,向两位60岁老人借款3万多元。考虑到大家都来自一个团场,廖某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两位老人果断答应借钱,并约定在年底归还。

可过完年也有几个月了,再次上门去要钱的时候,不要说还钱,就是人都没影了。两位老人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寻求帮助。


法官细心查阅发现转机

  由于找不到廖某,出借人年事已高,生活确实困难,法官一时陷入了困境。然而,在审查两人递交的材料时,法官发现了事情的转折点,欠条上赫然签着刘某(连带保证人)的名字,刘某系廖某的母亲,作为31团的职工,现今又是春耕时节,她必定在家。


周六这天,法官猜测刘某在家中休息,便带领调解团队,赶赴31团10连寻找其进行当面调解。

距案件解决还有1小时

到达了刘某住所地,法官果然见到了刘某。

“刘某,你看一下这个欠条的担保人是不是你自己签字的?”

“是我签的字,但这不是我借的钱,你们直接去找他去,这个事情和我没有关系。这个儿子我就当没生过!去年我和他爸的30多万被他骗走花了,疫情期间又欠了4万多,还是他姐姐帮忙还的,现在又让我们还这3万多,我们怎么可能有钱?家里的钱都被他败完了,我们只是农民,地里刨食的人,哪还有钱?”刘某气愤地说道。

“刘某,你的心情我们都理解,但是你也看到了这个欠条上你作为担保人签了字,应当明确地知道自己提供担保的行为所将带来的法律后果,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则面临承担担保责任的现实风险。”

法官指着两位老人又补充道:“你看,你们之间都互相认识,他们两个年纪也都不小了,谁赚个钱都不容易。”

  “小刘,我们也知道你不容易,有这么一个儿子,30多岁了还一直坑你们,确实不好受,但是我们也是无辜的,年纪这么大了,挣点钱,也不容易!”其中一名出借人也忍不住劝说。

  刘某看着两位老人,表情也有些松动。法官趁热打铁,从法律规定、社会诚信等方面进行普法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距案件解决还有30分钟

  “我可以还,但是我现在还不了这么多,能不能给我缓一缓?”刘某最终松口道。

  法官连忙提出分期还款的建议。

  “我们同意分期还款的方案,但是你这有欠条都不还,就算签了分期付款的协议,我们的利益还是得不到保障。”两位原告担忧地说道。

  “这个好说,你们达成协议后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我们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判决书是同等效力的,到期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而且司法确认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法官立刻提出解决方案。

  最后,双方的所有顾虑都被打消了。


距案件解决还有5分钟

  “看好这是你们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在这个上面签字按手印。”

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刘某两年内代廖某还清所有债款。

案件成功解决!

  法院很快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并当场进行送达,这桩民间借贷纠纷算是告一段落。

  本案中的被告廖某,作为实际借款人,在案件整个始末都未曾露面,靠着家中务农的母亲“躲过一劫”,这种做法实在不可取。法官在这里劝告年轻人,自己的事情自己扛,父母的脊背日渐佝偻,终究不能做你一辈子的靠山!


 
责任编辑: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