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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不仅法律不容 更有悖天理人伦 ”幸好有咱们法官来主持公正
作者: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刘泰鑫  发布时间:2023-05-05 11:45: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出击,顺利将28团一所房屋强制腾空并交接完毕,将一场母与子的“房产争夺战”画上句号,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儿子“借住”房屋不还

八旬母亲痛心疾首

1997年,李某和妻子离婚,因无房居住,母亲顾某就让儿子搬进28团一所房屋,并让其一起居住。后因家庭琐事,母子二人之间产生严重矛盾,儿子李某把年迈母亲顾某赶出了屋外,顾某只好搬出到焉耆县居住。

现因顾某在焉耆县居住的房屋要拆迁,其无地方可住,只好回到原来的住处,并与儿子李某商量要住回自己的房屋,但李某根本不同意自己的母亲住进来。作为儿子的李某,宁可自己多年不住,也不让母亲居住。

李某拒绝顾某居住的行为,伤透了一个母亲的心,让这位已至耄耋之年的老母亲痛心疾首。万般无奈之下,顾某将儿子李某告上了法庭。

经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母亲顾某胜诉。法院判决李某须停止对顾某所有的28团房屋的侵权,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腾房并搬出房屋。

然而,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根本不予理睬,还是迟迟未搬出房屋,顾某遂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杳无音信

执行干警强制腾房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腾房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李某,其有义务在限期内将房产内物品腾空,拒不配合法院将强制腾房,并在房屋所在地张贴腾房公告。

直至腾房期限到达后,李某仍未将房产内物品腾空。当执行干警联系李某时,其电话短信均不回复。因拒绝接受法院判决结果的李某,对抗执行,四处藏匿,一时间杳无音信。


当执行干警来到房屋现场,发现大门紧闭,李某迟迟未能到达现场,其内状况尚不清楚,同时向邻居打听到,此房屋已经很久无人居住。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顾某的需求迫在眉睫,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启动强制腾房措施。

房屋灰尘尚可清

人心蒙尘何以净

4月18日上午11时40分,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四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立即奔赴腾房现场。


抵达现场后,执行干警邀请了当地社区负责人、片区管理员、公安民警以及申请执行人顾某的亲属,在大家共同见证下,安排有备案的开锁公司,强行开锁院子大门和入户门,整个腾房流程透明规范、依法合规。



破开门后,执行干警与现场见证人共同进入房屋。执行干警开始对腾房物品仔细清点、登记造册,确保当事人及利益不受损失。

随着执行干警对房屋有序拍摄的过程中,大家发现房屋凌乱不堪、布满灰尘,早已没有人生活过的气息。见此状况,在场的人不免唏嘘。



在现场拍摄取证后,屋内尚有部分物品是属于被执行人李某的。考虑到此案件特殊,申请执行人是被执行人的母亲,李某曾告诉顾某可以将自己物品交由亲属保管,在为顾某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后,执行干警遂将房屋内属于被执行人李某的部分物品,交由其亲属负责。


最终,房屋顺利交还给申请执行人顾某,该起案件成功执结。

此案中,作为母亲的顾某不忍儿子李某无处可依,将自己的房屋让给儿子居住,在二十余年的时间里,儿子有了其他住所后,却不愿将原来的住所归还,此举不仅法律不容,也有悖天理人伦。人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爱,莫过于父母对子女的爱,莫待“子欲养而亲不待”,徒留空余恨。


 
责任编辑: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