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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有榜样,行有镜鉴!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学习邹永梅同志先进事迹交流会
作者: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08 11:49:26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主题教育和“三整顿、三提升”专项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10月27日下午,十二师法院召开学习邹永梅同志先进事迹交流会,会议由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新兵主持,全院党员干警出席会议。

 会上,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迪宣读关于表扬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由周伟娜宣读了邹永梅同志的先进事迹以供大家学习。

 邹永梅,女,汉族,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负责该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工作。

邹永梅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诉讼中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证据保全、网上开庭,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体现了人民法院工作的人民性。她始终坚持公正审判,在审判工作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为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需要,邹永梅同志利用现有的各种平台努力学习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真研究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贮备和业务能力。充分彰显了一名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风采,圆满完成了该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任务。

会上,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党员干警纷纷表示要向邹永梅同志学习。

 干警雷海滨:邹永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就像春风一样吹进法院每个干警的心中,她为大家树立起了“人民好法官”的典型形象,特别是在提倡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今天,她展现了一个法律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不懈追求,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贯彻到了实际的工作中。作为一名法院青年干警,我要把榜样的力量转变为砥砺奋进的动力,牢记宗旨,锤炼本领,厚植为民情怀,用平凡的坚守去诠释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中院行政庭庭长韩卫:邹永梅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扎扎实实为民办事,以特有的细致耐心、细腻的感情触角、通俗易懂的法律诠释、和风细雨的工作方法,就地妥善处理了大量矛盾纠纷。她非常重视业务学习,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她善于钻研,坚决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依法依规解诉求、多措并举舒心结,从不说苦、从不喊累、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要以邹永梅同志为榜样,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新时代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干警李家兴:邹永梅同志忠于职守,担当尽责,忠实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多次处理突发事件中沉着冷静、冲锋在前,出色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法院的权威和法律的底线;她固守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初心。她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闪光的足迹。

梁新兵院长进行了最后的总结发言:邹永梅同志的荣誉是十二师法院的荣誉,在我们日常学习中,吸取反向典型事迹的同时,也要树立先进、向上的正向事迹。

结合主题教育和“三整顿、三提升”专项活动,梁新兵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学习邹永梅同志执法为民的思想。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包含“我去诉”理念,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让群众满意。二是要学习邹永梅同志对待工作时“勤奋、勤勉、勤思”的态度。她忠于职守,担当尽责,忠实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用行动深刻诠释着她不变的初心。三是要学习邹永梅同志谦和低调的工作作风。平凡中铸就伟大,需以戒骄戒躁作保障。邹永梅同志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不懈追求,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贯彻到了实际的工作中。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