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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好“枫”景】诉源治理,半年纠纷半日解
作者: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7 17:17:51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们要给我主持公道啊!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身心都受到很大的伤害,但对方既不愿协商也不赔偿……”12月12日一大早,兵团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到访了一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王某。


“你好,你怎么了?请不要着急慢慢说。”负责接待的干警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引导其说明事情原委。



一场车祸,延续半年纠纷


原来,2023年5月的一天,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回家途中不慎与曾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相关部门认定,曾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住院治疗10天,期间曾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其垫付了18000元的医疗费。但对于王某的后续治疗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赔偿,曾某却从未露面也拒绝同其协商。无奈之下,王某便来到了法院咨询,准备起诉曾某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0万元,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了解事情原委后,接待干警立即将情况汇报给了诉服中心的法官。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有很大的调解余地,于是便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有顾虑?一方当事人迟迟不露面


在征得当事人王某的同意后,承办法官先行联系了保险公司了解其调解意向,得知保险公司代理人愿意积极配合。于是,法官又积极联系了曾某,但曾某什么也不肯多说,只是严词拒绝调解。


承办法官没有放弃,考虑再三,再次给曾某拨通了电话,“你一直回避也没办法解决事情呀,不如跟我说说你的顾虑是什么?”在承办法官劝说下,曾某终于道出了缘由。原来,他一直认为只要自己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的事宜只需要保险公司经手即可,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并且他本人此时身在外地,也不便出面解决此事。


释法说理,半日速调解民忧


弄清楚曾某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哭笑不得,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向其告知了他作为事故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王某和保险公司的调解意向。曾某理解后,表示同意调解。


由于曾某本人身在外地,最终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在线参与了调解,并顺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看着纠缠半年的交通事故纠纷,仅用半日就圆满解决,当事人王某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深化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法院主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必然要求。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不断提高诉源治理服务效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