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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伊宁垦区人民法院以看得见的“力度” 感受到的“温度” 助企纾困解难

作者: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28 17:39: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师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在促进师市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发挥司法机关法治保障作用。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政法委部署开展“千警助企优营商”活动以来,伊宁垦区人民法院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辖区企业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问题,以看得见的“力度” 感受到的“温度”,助企纾困解难。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依托“一团一法官”工作机制,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简易案件实行当天登记立案、当天分流调解、当天司法确认,推进纠纷高效化解。
近日,该院收到辖区企业新源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调解申请,因曹某某受雇在该合作社检修烘干设备时,不慎坠落受伤,经送医诊治后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因双方就应赔付损失数额及支付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故一同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收案后,法院当天立案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处。调解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日制发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双方当事人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给基层群众、涉诉企业吃上了“定心丸”。减少了企业诉讼成本,避免了诉累对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调联动+耐心明理”
 合力为企排忧解难
王某某、周某某等9名务工人员以新源县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拒绝支付劳务报酬为由,将该公司大门封堵并拦截公司车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派出所民警劝导下,9人将混凝土公司、赵某某诉至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认为该纠纷有适用“三调联动”(即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三部门的联动调解机制)调解机制的可能,遂邀请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在法官、民警协同释法、人民调解员耐心明理下,纠纷三方了解相互之间系属不同法律关系,赵某某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向王某某等九名提供劳务人员支付劳务报酬,赵某某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纠纷,双方另案处理。
该案当事人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认可,最终三方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混凝土公司得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已主动履行完毕,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主题普法+对面交流”
 零距离送法暖企“心”
经梳理辖区企业多发纠纷及征询企业司法需求,伊宁垦区人民法院成立三个“法官服务团”,助企法官每月完成一次“千警助企优营商服务团”服务活动,了解企业需要,解决企业困难。
法院在辖区团场开展了“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围绕合同内容审核、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应对等开展案例讲解,并通过“面对面”互动交流,“零距离”答疑解惑,引导企业相关人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期间,累计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法律进企业、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通过靠前服务为辖区企业“听诊号脉”,聚焦企业发展难点,提高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高诉讼便利度,全面助力辖区内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助企纾困解难。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