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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好“枫”景】“背靠背+面对面” 合力解开 6年“心疙瘩”
作者: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1 18:14:44 打印 字号: | |
“谢谢,太感谢法官了,要不是你们法官的调解,我借出6年多的血汗钱不知道什么时间能要回来,有你们的护航,才有了我们现在的保障啊。”李某和张某拿到《民事裁定书》后,对承办法官激动地说。“这个案件当事人双方已经争吵多年,终于在今天解决了!”新疆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畅快地笑了。
一起持续6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通过“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多年的心结也成功解开。


案情回顾:


2017年11月8日,王某(化名)经营一家酒店,因资金紧张,向李某(化名)和张某(化名)分别借款136万元和50万元,王某分别向李某和张某出具了借条,加盖了酒店的公章,并约定了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至2023年11月底,王某迟迟不能偿还借条约定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尚欠李某本息221.84万元、张某利息33.5万元,逾期后李某、张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王某和经营的酒店一并诉至新疆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

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新疆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向李某和张某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经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博乐垦区人民法院法官和第五师博乐垦区诉调委调解员审查起诉的材料,仔细分析了案情,经各方举证,在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各方诉求及争纷症结后,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认为以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双方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均没有争议,但因本案标的额过大,在确定双方对借款事实及本金无异议的情况下,法官和调解员对约定的年利率超出法律规定上限的问题向双方释法,引导双方对之前约定的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经过多次调解,王某表示愿意积极按照借条约定偿还借款,只是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该借款和要支付的利息,想再拖一拖。而李某和张某也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尽快来解决,及时拿到所借出的钱款,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始终达不成共识。承办法官考虑到矛盾纠纷标的数额大、长期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导致了矛盾纠纷的升级等原因,法院法官与调解员决定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是“背靠背”分别与双方交谈,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感受,然后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待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意见接近时,再把当事人叫到一起“面对面”地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谦让、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二是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之间本无仇怨,并且在借款之前都是好朋友,李某和张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借款,而王某迟迟不能偿还,仅一时情绪激动、言语不当引发了矛盾升级。
为实现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解决当事人双方的后顾之忧,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在维护当事人情感的基础上,让纠纷得到“有法有情”的解决,带着对本案“矛盾点”的疑惑,反复、细致的研究调解对策,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真实意愿后,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提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均认同了司法确认的强制执行力,该起调了近三个月的民间借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疙瘩”,双方握手言和。
新疆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联合第五师博乐垦区诉调委,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将255.34万元本息的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减少其诉讼成本,用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

法官感言: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借贷本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情。近年来,新疆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为群众提供优质化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民事裁定书:  




 
责任编辑:宣教处